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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人大代表刘惠连 危险犬种出门 需戴特别标识

发布时间:2019-01-18

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,加强养犬管理问题引起了多位代表的关注,并向大会提交建议。其中,广州市人大代表刘惠连建议,危险犬种出门需佩戴特别标志,同时应强制犬主为犬只购买保险。

刘惠连领衔提交了《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建议》。刘惠连表示,应普及犬只全面登记工作,加强执法人员的巡逻力度,“如发现犬只没有挂牌、拴绳、犬主不清理粪便应劝告并登记在册,连带查询犬只打疫苗情况,并按条例实行处罚”。

她建议,犬只上牌前也要到专门学校培训如何与人相处和接受相关技能训练,“可以要求犬主和犬只一同上课,这样利于双方培养感情以及突发情况下及时制止伤害。如发现犬只没有上课,犬主应接受处罚”。

刘惠连还建议,危险犬种出门需佩戴特别的标志,拴绳长度也要比普通犬只短。且应强制犬主为犬只购买保险,保险费标准可以按照犬种调整,危险犬种要多付保费。

广州市人大代表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郭史忠同样关注养犬问题,他领衔提交了《关于引导文明养犬的建议》。

“目前主要是由公安部门对养犬进行管理,但公安部门事多人少,很难全力以赴对其进行管理。而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暂未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。”郭史忠建议,必须将养犬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,避免单打独斗,努力形成管理工作合力。

他建议,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深调研、真落实,及时发现养犬管理问题,改进相关工作。

据悉,2019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对养犬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,将针对存在问题修改相关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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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若犬只伤人 须付高额赔偿

金羊网讯 记者王俊报道:“建议加强遛狗行为规范的条款,包括狗绳长短、必须戴口罩、禁止进入公共场所等;同时,应增加犬只伤人如何处理的条款,建立犬只伤人高额赔付机制。”17日,针对深圳近年来逐年增多的宠物狗咬人、犬吠扰民等治安纠纷警情,深圳多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《关于修订“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”严格控制养犬行为的提案》。

政协委员们建议,要遏制随意养犬、养犬泛滥的态势。建议对养犬人按条件分为支撑养犬、符合条件可以养犬、禁止养犬等类别。支撑残障人士、独居孤寡老人、失独父母等特殊人群的养犬行为,控制普通人群的养犬行为和数量,禁止严重或多次违反养犬规定的人群养犬。

对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人依法从严进行处罚,提高罚款额度;借鉴驾驶证扣分机制,不同情况的违法行为给予不同额度的扣分;鼓励市民正当举报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;探索设立养犬保险,饲养人购买养犬保险方可办证。

建立养犬大数据库,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基因检测技术做好养犬登记、证件办理,方便犬只和流浪犬只主人寻找;利用社会诚信体系,将严重违反养犬规定的人录入其个人诚信档案。

此外,明确关于无主犬的捕捉与处置条款;加强遛狗行为规范的条款,包括狗绳长短、必须戴口罩、禁止进入公共场所等;增加犬只伤人如何处理的条款,建立犬只伤人高额赔付机制。加强对经营单位或个人销售犬只经营行为的管理,规定经营单位或个人销售的犬只必须为养犬人办理好养犬登记证,做好疫苗接种。严重违反养犬规定销售犬只特别是禁养犬只的,给予高额罚款等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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